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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质检特函〔2018〕6 号)

2018-06-20 15:09:00 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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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十二字”方针,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以党建为统领,狠抓质量提升,强化风险防控,推进改革创新,夯实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奋力开创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新局面。围绕以上要求,全系统要着重把握以下要点:

一、狠抓特种设备质量提升,以质量促安全

1.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牵头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总体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贯彻落实质检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地迅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宣贯,结合质量提升行动,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以压力容器、电梯等设备为重点,狠抓规范标准引领,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科技攻关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机构等相关方作用,推动设备制造质量、维保质量等全面提升。

3.促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提升。部署开展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工作质量专项抽查。各地要督促当地检验机构优化报检流程,改善窗口服务,及时安排检验,提升检验服务质量。

4.促进区域特种设备质量提升。鼓励各省在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典型产业聚集区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5.促进节能环保质量提升。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联合有关部门发布《高效节能锅炉推广目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依法落实国家相关重要政策,促进锅炉节能环保质量水平提升。

二、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6.构建双预防长效工作机制。研究梳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关键因素,提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方法措施,推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性文件。各地要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督促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7.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巩固近年来电梯会战攻坚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根据近年来特种设备排查整治案例和事故原因分析,对电梯层门、制动器和自动扶梯附加制动器等电梯部件风险,锅炉范围内管道等承压部件风险以及“煤改气”锅炉改造风险,储运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特种设备风险,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风险等,督促企业加大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力度。

8.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电梯与压力容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通过事故从源头防控设备风险。继续多种模式全面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覆盖范围,加强数据汇集分析。

9.开展重大活动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重大活动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全国两会、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筹备部署2022年北京冬奥会有关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建设推进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落实顶层设计方案,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

10.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制定《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目录》,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子项目,优化行政许可程序。推动落实鉴定评审和人员考试财政经费保障,加强对鉴定评审工作监督和抽查。强化持证单位监督抽查。

11.推进检验工作改革。修订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启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制定,引领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合理划分电梯检验和检测工作的内容,优化电梯定期检验工作项目、周期。在电站锅炉、大型起重机械、石化成套装置特种设备等领域推行由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检验机构开展定期检验工作。

12.推进电梯监管综合改革。推广电梯“保险+服务”试点。推动维保模式转变,试点推进按需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探索建立电梯维保、检验和事故等信息公示机制,倒逼制造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理清责任边界,强化监管基础建设

13.健全特种设备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制定特种设备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地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制定“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指导意见。

14.优化法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推动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加快《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工作。启动《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规章修订工作。积极推进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综合性大规范建设,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后评估试点。全面开展政策性文件清理,发布有效政策性文件目录。以压力容器、电梯为试点,研究建立法规标准协调机制。

15.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信息化建设数据标准要求,充实完善全国特种设备信息公示服务平台。继续推进电梯、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在完成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数据库与公示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各省要积极整合省内特种设备单位数据库和设备数据库,适时与全国特种设备信息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

16.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引导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企业等加强特种设备领域研发、技改,加大科研资金和人员投入。鼓励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成员单位在科研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攻关,利用各自优势广泛开展合作,提升综合科研能力。

17.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加快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系列教材、题库及视频教学培训材料。积极开展对地市局长、基层安全监察骨干培训工作。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县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注重培训实效,提升专业水平,推动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18.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党建统领工作全局。

19.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继续弘扬“四特”精神,按照抓业务抓队伍“两手抓”、管行业管行风“一岗双责”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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